⒈ 砍斷腳筋。謂暴虐濫刑。
引《舊五代史·漢書·史弘肇傳》:“弘肇 都轄禁軍,警衛都邑,專行刑殺,略無顧避……有醉民抵忤一軍士,則誣以訛言棄市。其他斷舌、決口、斮筋、折足者,僅無虛日?!?/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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