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中醫以五行配五臟。肝、膽均屬木,甲木為膽,乙木為肝,故稱膽為甲膽。
引《紅樓夢》第八三回:“豈知用鱉血拌炒,非柴胡不足宣少陽甲膽之氣。”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