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用駐軍開采礦產以節省國家開支的一種措施。
引清 薛福成 《籌洋芻議·礦政》:“而論採取之道,則官商分辦之外,惟礦屯一法最善。”清 薛福成 《籌洋芻議·礦政》:“如或僅抵十之五六,亦可省營餉之半也。若礦屯漸多,即所節甚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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