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缺漏和錯誤。
引《宋書·律歷志中》:“伏愿以臣所上《元嘉法》下史官考其疏密。若謬有可採,庶或補正闕謬,以備萬分?!?br />宋 曾鞏 《<陳書>目錄序》:“其書舊無目録,列傳名氏多闕謬,因別為目錄一篇,使覽者得詳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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