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反抗侵略戰爭失敗,被迫把一部分領土讓給外國。
例割讓領土。
英cede;
⒈ 謂因戰敗或受威脅,被迫把部分領土讓給他國。
引《清史稿·兵志九》:“光緒 十三年,開 臺灣 為省治,設巡撫以下各官,為 中國 海南右臂。及 中 日 之戰,割讓於 日本,而疆事益不可問云?!?/span>
⒈ 劃分一部分讓給別人,多指土地而言。
例如:「甲午戰敗,滿清政府被迫將臺灣割讓給日本?!?/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