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異途。清代指由捐納或議敘而取得官職。
⒈ 異途。 清 代指由捐納或議敘而取得官職。參見“正途”。
引《清會(huì)典·吏部七·文選清吏司四》“凡銓政,別其流品”注:“選人無論正途雜途,皆須身家清白?!?/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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