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不遵守禮法。
引《左傳·桓公二年》:“武王 克 商,遷九鼎于 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宋 程頤 《代彭思永論濮王典禮》:“此蓋執(zhí)政大臣,違亂典禮?!?/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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