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選拔。詮,通“銓”。
引《隋書·李德林傳》:“於六七百萬戶內,詮簡數百縣令,猶不能稱其才,乃欲於一鄉之內,選一人能治五百家者,必恐難得?!?br />《宋代三次農民起義史料匯編》附錄《魔尼教殘經》:“每寺尊者,詮簡三人?!?/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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