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出家之人。林,退隱之地,喻寺院。
引宋 張商英 《護法論》:“林下之人,食息禪燕,所守規模,皆佛祖法式?!?br />宋 陳善 《捫虱新話·悟百丈不昧因果》:“某甲已脫野狐身,至今林下人商量謂不昧因果,勝如不落因果,以此一字,便救得野狐身?!?/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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