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在邊遠少數民族地區所置之州。以情況特殊,因其俗以為治,有別于一般州縣。
引《新唐書·地理志七下》:“大凡府州八百五十六,號為羈縻云。”宋 趙昇 《朝野類要·羈縻》:“荊 廣 川峽、溪洞諸蠻,及部落蕃夷受本朝官封而時有進貢者,本朝悉制為羈縻州,蓋如 漢 唐 置都護之類也?!?br />《明史·地理志一》:“終 明 之世……羈縻之府十有九,州四十有七,縣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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