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要挾勒索。
引《舊五代史·晉書·趙在禮傳》:“在禮 望塵致敬,首領等倨受其禮,加之凌辱,邀索貨財, 在禮 不勝其憤。”《朱子語類》卷一〇六:“今到處并不管著限日,或遲延一月,或遲延兩三月,以邀索縣道,直待計囑滿其所欲,方與呈州?!?/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