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納貢。
⒉ 猶奉獻。
引《后漢書·東夷傳·夫馀》:“二十五年, 夫餘王 遣使奉貢, 光武 厚荅報之?!?br />明 宋濂 《皇太子與高麗王書》:“王處海東,稱藩奉貢於朝廷者五年。”
引《后漢書·呂布傳》:“成(侯成 )分酒肉,先入詣 布 而言曰:‘蒙將軍威靈,得所亡馬,諸將齊賀,未敢嘗也,故先以奉貢?!?/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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