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繼承先世。
引《孟子·萬章上》:“繼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廢,必若 桀 紂 者也,故 益、伊尹、周公 不有天下?!?br />唐 柳宗元 《封建論》:“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br />宋 曾鞏 《韓琦制》:“昔 三代 遭變,繼世之初,干戈警備,陳及門廷,書之史官,以為后法?!?br />清 薛福成 《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七年二月初九日》:“西洋立嗣之法,傳子而外,或立義子,或立戚黨,名為繼世,實早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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