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講經,先唱經文,而后講說,謂之“講唱”。亦泛指講經說法。
引《魏書·儒林傳·劉獻之》:“吾貴 每一講唱,門徒千數,其行業可稱者寡?!?br />唐 道宣 《續高僧傳·義解十一·靈?!罚骸邦?自此后,周流講唱,傳化不絶?!?br />宋 贊寧 等《宋高僧傳·義解二·宗哲》:“后固講唱,厥義日新,時謂之為‘法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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