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即納幣。古代婚禮六禮之一。
⒈ 即納幣。古代婚禮六禮之一。參見“納幣”。
引《儀禮·士昏禮》:“納徵,玄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br />鄭玄 注:“徵,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br />賈公彥 疏:“納此,則昏禮成,故云徵也?!?br />《晉書·禮志下》:“江 左以來,太子婚,納徵用玉璧一,獸皮二,未詳何所準況。”
《南史·裴松之傳》:“有司奏太子婚,納徵用玉璧虎皮。”
⒈ 古代婚嫁六禮中的第四禮。男方擇一吉日,送禮物章服到女家的禮節。
引《儀禮·士昏禮》:「納征,玄?、束帛、儷皮,如納吉禮?!?br />《禮記·昏義》:「納征、請期。」
唐·孔穎達·正義:「納征者,納聘財也。征,成也,先納聘財而后昏成?!?/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