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法律用語。謂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于罪。
⒈ 法律用語。謂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于罪。參見“故出入人罪”。
引《唐律·斷獄·依告狀鞫獄》:“諸鞠獄者,皆須依所告狀鞫之。若於本狀之外,別求他罪者,以故入人罪論?!?br />《明律·斷獄·依告狀鞫獄》:“凡鞫獄須依所告本狀推問,若於狀外別求他事摭拾人罪者,以故入人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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