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違背事理。
引晉 陸機 《文賦》:“或遺理以存異,徒尋虛而逐微?!?br />《隋書·李諤傳》:“遂復遺理存異,尋虛逐微,競一韻之奇,爭一字之巧?!?br />清 陳確 《示兒帖》:“凡事不可自謂已知。吾自庚寅來,論葬頗悉,自以無復遺理,然未知淺葬之害?!?/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