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某些國家經有權機關確認,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加以援用的判決。
英legal precedent;
⒈ 又稱“案例”。法院可以援引作為審理同類案件依據的判決。
⒈ 法律上指判決的先例。法院對訴訟案件所為的判決,在以后遇有相同或類似案件時,仍引用此判決而為判決。則此一判決,即稱為「判例」。
德語Amtsbefugnis (S)?, Rechtsprechung (S)?
法語jurispru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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