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猶寄放,留居。
引唐 王度 《古鏡記》:“兩月前,有一客攜此婢從東來,時婢病甚,客便寄留,云:‘還日當取?!?br />《元典章·臺綱一·體察》:“據追問到錢物,應給主者隨即面視給主,合還官者發付合屬官司,各取明白收管,毋得寄留?!?br />王愿堅 《支隊政委》:“因為傷勢較重,組織上決定把他‘寄留’在老鄉家里養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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