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從事耕作。
引《史記·蘇秦列傳》:“北有棗栗之利,民雖不佃作而足於棗栗矣?!?br />《三國志·魏志·高句麗傳》:“其國中大家不佃作,坐食者萬餘口。”《宋史·食貨志上一》:“縣歲按所棄地除其租,已而匿他舍,冒名佃作?!?/span>
⒈ 從事于農業。
引《史記·卷六九·蘇秦傳》:「南有碣石、鴈門之饒,北有棗栗之利,民雖不佃作而足于棗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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