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舊時科舉考試,親友于考試前贈送食品或送至考場,謂之“送場”。
引《兒女英雄傳》第三四回:“過了兩天,便有各親友來送場,又送來的狀元糕、太史餅、棗兒、桂圓等物,無非預取高中占元之兆?!?br />《孽?;ā返谒幕兀骸叭缃袂艺h那一年,又遇到秋試之期……此刻或者也是來送場的?!?br />朱自清 《南京》:“他說考生入場時,都有送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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