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倫四人組成。1959年3月后解散。
⒈ 藏語。意為發(fā)布命令的機關(guān)。舊 西藏 地方政府。 清 乾隆 時廢原封郡王,命由噶布倫四人主持噶廈,秉承駐 藏 大臣和 達賴?yán)?的旨意,共同管理 西藏 地方行政事務(wù)。1959年 西藏 叛亂事件發(fā)生后解散。
⒈ 西藏最高的行政機關(guān),噶布倫議事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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