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歌名。
⒈ 古歌名。參閱《樂府詩集·相和歌辭》題解。
引《宋書·樂志三》:“《相和》, 漢 舊歌也。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
⒈ 樂曲名。為兩漢及魏晉對民間歌曲作藝術加工所形成的歌舞、大曲等音樂的總稱。最初不用任何伴唱、伴奏,后一人唱,三人和,也有以樂器與歌曲相和的。伴奏的樂器除歌者所執的節鼓外,常用的有琴、瑟、琵琶、笛、箏、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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