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事物的名稱或法則,經人相約遵用,久而久之,為社會所公認或實用。
例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于約則謂之不宜?!盾髯印ふ?/span>
英established by usage; accepted through common practice; convention;
⒈ 謂事物的名稱,初由人相約命定,習用既久,遂為社會公認。
引《荀子·正名》:“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span>
⒉ 泛指因長期習用,為社會所公認而固定下來。
引郭沫若 《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任何民族的文字,都和語言一樣,是勞動人民在勞動生活中,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多頭嘗試到約定俗成,所逐步孕育、選練、發展出來的。”
馬南邨 《燕山夜話·“烤”字考》:“近幾年來,大家在推行簡體字的過程中,都比較熟悉‘約定俗成’的道理?!?/span>
⒈ 事物的名稱或法則,經人倡導,而成為社會習用或公認者。
引《荀子·正名》:「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于約則謂之不宜?!?/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