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地方事務由某個劃分的地方政區自己管理(區別于中央政府對這一地區的管理)
英local self-government;
⒈ 由各地方公民選舉代表,受中央政府監督,自行辦理本地方公益事務的政治制度。以縣為單位,逐漸擴及至省,其中心工作為清戶口、立機關、定地價、修道路、墾荒地、設學校。
英語local autonomy, home rule
德語die kommunale Selbstverwaltung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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