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包攬代納賦稅。
⒉ 收攬容納。
⒈ 包攬代納賦稅。參見“攬戶”。
引《元史·刑法志二》:“若倉官人吏等盜糶官糧,與攬納飛鈔同論。”《明律·戶律·攬納稅糧》:“凡攬納稅糧者,杖六十?!?br />《明史·邢宥傳》:“姦民攬納秋賦,置之法。”
引清 吳敏樹 《聽雨樓記》:“度地不廣大,而攬納宏遠者,惟高且顯者為然?!?/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