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繼承。
引唐 白居易 《為崔相陳情表》:“德宗 皇帝念臣亡伯位高無后,以猶子之義,命臣繼紹,仍賜臣名?!?br />《元典章·戶部三·承繼》:“父子嗣續,人倫大本,同宗繼紹,氣脈感通。”林紓 《與姚叔節書》:“夫瞢然不審 中國 四千餘年繼紹之絶學,則蔽於東人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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