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執教。見“撰杖捧履”。
⒈ 見“撰杖捧履”。
⒉ 執教。
引唐 楊炯 《從弟去盈墓志銘》:“自攝齊東序,撰杖西膠,推 宰我 之能言,貴 顏回 之有德?!?br />清 曾國藩 《<歐陽生文集>序》:“昔時 姚先生 撰杖都講之所,今為犬羊窟宅,深固而不可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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