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代稱擁有耕牛的佃客。
⒈ 宋 代稱擁有耕牛的佃客。
引《文獻通考·戶口二》:“不計主戶、???、小客,盡底通抄,差遣之時,所冀共分力役?!?br />翦伯贊 《中國史綱要》第七章第二節:“佃客自有耕牛的,稱作‘??汀?,耕種所得一般是和地主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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