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因獲罪而被召回。
引《后漢書·耿恭傳》:“監營謁者 李譚 承旨奏 恭 不憂軍事,被召怨望。坐徵下獄,免官歸本郡?!?br />《后漢書·黨錮傳·劉祐》:“會稽 太守 梁旻,大將軍 冀 之從弟也, 祐 舉奏其罪, 旻 坐徵?!?/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