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鼓勵與督責。
⒈ 鼓勵與督責。參見“勸農”。
引《后漢書·卓茂傳》:“是時 王莽 秉政,置大司農六部丞,勸課農桑。”宋 范仲淹 《答手詔五事》:“更嚴著勉農之令,使天下官吏專於勸課,百姓勤於稼穡?!?br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三編第四章第一節:“文帝 時,多次下詔勸課農桑,對努力發展生產的地主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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