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附帶告知。
引清 譚嗣同 《上歐陽中鵠書》十六:“恰遇 蔣少穆 得 上海 機器製造局總辦,薦其前往,派洋槍廠司事,月稟十二金,在該局已為稍優矣。知念附陳?!?/span>
⒈ 公文中專對上級機關使用的文末附加語,用來說明附件性質與數量。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