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上古關于征伐刑戮之事的書。李,通“理”。
⒉ 泛指法律。
引《漢書·胡建傳》:“《黃帝李法》曰:‘壁壘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謂姦人,姦人者殺?!?br />顏師古 注:“李者,法官之號也??傊髡鞣バ搪局乱?,故稱其書曰《李法》?!?/span>
引章炳麟 《代議然否論》:“申李法,定約束,其事固專為致用,非執權者,又莫能行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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