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刑律名。謂于流放的本刑外,加罰勞役。
⒈ 唐 刑律名。謂于流放的本刑外,加罰勞役。
引《唐律疏議·名例·應議請減》:“加役流者,舊是死刑, 武德 年中改為斷趾。國家惟刑是恤,恩弘博愛,以刑者不可復屬,死者務欲生之,情軫向隅,恩覃祝網,以 貞觀 六年奉制改為加役流?!?br />宋 葉夢得 《石林燕語》卷二:“前世?;技右哿鞣ㄌ兀儆斜O驅之勞,而配隸者有道路犇亡困踣之患。”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