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丈夫稱妻子,猶言孩子他媽。
⒈ 丈夫稱妻子,猶言孩子他媽。 常 為 乞 之子,故 乞 稱其妻曰“常 之母”。
引《公羊傳·哀公六年》“陳乞 曰:‘ 常 之母有魚菽之祭。’” 唐 徐彥 疏:“正以妻者己之私,故難言之,似若今人謂妻為兒母之類是也?!?/span>
⒈ 丈夫稱自己的妻子。
引《公羊傳·哀公六年》:「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句下漢·何休·解詁:「正以妻者己之私,故難言之,似若今人謂妻為兒母之類是也。」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