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崇庳”。
⒉ 高低,高下。
⒈ 亦作“崇庳”。高低,高下。
引唐 韓愈 《進學解》:“商財賄之有亡,計班資之崇庳?!?br />元 黃溍 《日損齋筆記·辯史》:“若夫權行試守,皆正除之官,特以是別資序之崇卑而已?!?br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列朝一·節假》:“上因傳旨,此后遇京官夜還,無問崇卑,令舖軍執燈傳送?!?/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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