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互相勾結,傳遞贓物與賄賂。
引《醒世恒言·盧太學詩酒傲王侯》:“那令史姓 譚 名 遵,頗有才干,慣與知縣通贓過付,是一個積年滑吏?!?/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