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載:齊·崔杼弒其君莊公,“太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
⒈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載:齊 崔杼 弒其君 莊公,“太史書曰:‘ 崔杼 弒其君?!?崔子 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 南史氏 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焙笠蛞浴疤泛啞睘槭饭倥R難不茍,敢于秉筆直書的典實。
引宋 文天祥 《正氣歌》:“在 齊 太史簡,在 晉 董狐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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