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注意;關心。
引《晉書·劉伶傳》:“未嘗厝意文翰,惟著《酒德頌》一篇?!?br />《魏書·崔光傳》:“初, 永平 四年,以黃門郎 孫惠蔚 代 光 領著作, 惠蔚 首尾五載,無所厝意?!?br />《南史·謝弘微傳》:“建昌 國祿本應與北舍共之,國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梁啟超 《復友人論保教書》:“夫國計民命,即不厝意,試問棟折榱崩,孰免傾壓?!?/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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