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每逢七天。舊時喪俗:人死后,其家屬每七天舉行祭奠。凡七七四十九天而止。
引《儒林外史》第十七回:“因房屋褊窄,停放過了頭七,將靈柩送在祖塋安葬…… 匡超人 逢七便去墳上哭奠?!?/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