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令的事。指明知故犯。
例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稘h書·王尊傳》
英defy the law;
⒈ 謂明知法律禁止,仍然親自去做犯法的事,以圖僥幸。
引《漢書·王尊傳》:“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后漢書·馮勤傳》:“崇山、幽都 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欲以身試法邪?”
⒈ 不顧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
引《漢書·卷七六·王尊傳》:「故行貪鄙,能變更者與為治。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br />《文明小史·第六〇回》:「哼哼,他倒敢以身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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