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凡合乎地道者,則得地利。
引《國語·越語下》:“持盈者與天,定傾者與人,節事者與地?!?br />韋昭 注:“與地,法地也?!?br />《史記·越王勾踐世家》“節事者以地” 唐 司馬貞 索隱:“《國語》‘以’作‘與’,此作‘以’,亦‘與’義也。言地能財成萬物,人主宜節用以法地,故地與之。”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