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操練兵士,教育學名詞。與教學意義相近。訓練的目的,是使受訓者獲得一項行為方式或技能。[查看詳情]
羅織罪名,陷人于罪。[查看詳情]
擔任教學工作的人員。[查看詳情]
以教書為職業的人。[查看詳情]
高等教育機構的教師的最高級學銜。[查看詳情]
今為教師的尊稱。[查看詳情]
從事教練工作的人。[查看詳細解釋]
訓練、鍛練、教師、教員、教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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