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lì(ㄌ一ˋ)
⒈ 可以做依據的事物:例證。例題。舉例。例句。例如。
⒉ 規定:例外(不按規定的,和一般情況不同的)。體例。凡例。條例。破例。發凡起例。
⒊ 按規定的,照成規進行的:例會。例假。例行公事。
⒋ 調查或統計時指合于某種條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
例字UNICODE編碼U+4F8B,10進制: 20363,UTF-32: 00004F8B,UTF-8: E4 BE 8B。
例字位于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例
case、exemple、precedent、routine
形聲:從亻、列聲
precedent, example; regulation
◎ 例 lì
〈動〉
(1) (形聲。從人,列聲。本義:比照) 同本義 [compare]
例,比也?!墩f文》。按,禮記服問:上附下附,列也。公別比例之義。古只作列,此字后出。
舉此以例其余。——元· 劉壎《隱居通議·歐陽公》
(2) 又如:溯古例今;以此例比
◎ 例 lì
〈名〉
(1) 類;列 [class]
揚州城下進退不由,殆例送死?!?文天祥《指南錄后序》
(2) 又如:不在此例;例及(連類而及);例儕(按類分列)
(3) 可以作依據的事物;例子 [example]
兩賢同時,便是未有前例。——《南齊書·陸慧曉傳》
(4) 又如:援例行事;例貢(邊境官員及土司每年依例獻納的貢物;清代又指例貢生);例授(循例封贈);病例;實例
(5) 規定;規則;條例 [rales;stipulation;regulation]
故例?!濉?方苞《獄中雜記》
(6) 又如:開例;禁例;老例(舊規矩;舊習慣)
例會,例假,例句,例如,例題,例外,例行公事,例言,例證
例【子集中】【人部】 康熙筆畫:8畫,部外筆畫:6畫
《唐韻》《集韻》《韻會》力制切,音厲。比也,類也,槩也。
又凡例。《左傳序》發凡以言例。後魏張吾貴集諸生講左傳,義例無窮,學者奇之。
又《集韻》力蘗切,音列。遮也。
例【卷八】【人部】
比也。從人聲。力制切
(例)比也。此篆葢晚出。漢人少言例者。杜氏說左傳乃云發凡言例。例之言迾也。迾者、遮迾以爲禁。經皆作列、作厲。不作迾。周禮司注。厲、遮例也。釋文。例本作列。葢古比例字衹作列。從人。聲。力制切。十五部。疑許本無此。